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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qū)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Construction)項目(xiàng mù);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含有上述強制性條款的《安徽省城鎮(zhèn)供水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Implementation)。同時,該《條例》明確:二次供水設施管理(guǎn lǐ)單位(unit),應當根據季節(jié)變化定期對水質(Water quality)進行檢測,每季度至少對供水設施清洗(Cleaning)消毒一次,費用由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承擔。 城鎮(zhèn)供水安全事關民生,是城鎮(zhèn)居民基本生活(生活)的保障。恒壓供水設備能夠保持供水壓力的恒定,可使供水和用水之間保持平衡,即用水多時供水也多,用水少時供水也少,從而提高了供水的質量。目前所有市、縣均建有公共供水設施(shè shī),城鎮(zhèn)用水人口達2383萬,市所在地的城市供水普及(指遍布、遍及於一般)率達到96.06%,縣達到81.5%,鎮(zhèn)達到70%。 但城鎮(zhèn)供水事業(yè)在快速發(fā)展(Develop)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亟待(jí dài)解決的問題(Emerson)。 一是一些地方未按照城鎮(zhèn)供水專項規(guī)劃(設計大工程或作計劃)要求或未批先建,建成后出現(xiàn)供水水源不足、公共供水管網(Pipe Network)設置不合理、投資(意義:是未來收益的累積)效益低等問題; 二是有些地方未按照要求制定城鎮(zhèn)供水應急預案,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可能(maybe)難以有效應對; 三是公共供水設施管理保護責任(zé rèn)不明確,占用和損壞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 四是有些供水(Water supply)單位(unit)不具備從事城鎮(zhèn)公共供水所應具備的條件(tiáo jiàn),供水安全(security)存在隱患; 五是二次供水(Water supply)設施(shè shī)在維護和管理(guǎn lǐ)方面缺乏有效監(jiān)管,水質(Water quality)得不到保障。二次供水設備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通過管道再供用戶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高層供水的唯一選擇方式。二次供水設備廣泛用于企事業(yè)單位、住宅區(qū)及農村的生產、生活、辦公用水。供水戶在20-2000戶。日供水量在20-50000m3,供水高度達150米,即50層樓房。 7月1日實施的《安徽省城鎮(zhèn)供水條例》,堅持管用、實用,突出地方特色(Features)的立法思路,對水源水質保護(bǎo hù )、供水用水管理(guǎn lǐ)、供水設施(shè shī)的管理、維護、建設(Construction)質量和供水安全(security)的監(jiān)督管理等問題,都作了詳細(xiáng xì)規(guī)范。 |